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运营公司正式名称](以下简称“运营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

用户应充分确认本条款的内容,并在同意后使用本服务。

第 1 条(适用)

  1. 1.本条款适用于本服务的提供条件以及运营方与用户之间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一切关系。
  2. 2.运营方在本服务上公布的指引、注意事项、活动条件、任务条件、空投条件及其他单项规定(以下简称“单项规定”)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3. 3.本条款与单项规定内容不一致时,除单项规定另有规定外,优先适用单项规定的内容。
  4. 4.本服务上的说明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本条款或单项规定的内容。

第 2 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 1.“用户”是指同意本条款并使用本服务的个人或法人。
  2. 2.“注册用户”是指按照运营方规定的方式完成本服务使用注册的用户。
  3. 3.“账户”是指为使用本服务而为每位用户创建的使用资格或注册信息。
  4. 4.“钱包”是指用于管理加密资产、代币及其他区块链上数字资产的软件、应用、服务或机制。
  5. 5.“已连接钱包”是指用户连接至本服务的、由其自行管理的钱包。
  6. 6.“私钥等”是指私钥、助记词、恢复短语、密码及其他用于管理钱包或数字资产的认证信息。
  7. 7.“支持资产”是指运营方指定的、可在本服务上充值、显示、领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加密资产或代币。
  8. 8.“支持网络”是指被指定为本服务所支持的区块链网络。
  9. 9.“充值”是指用户通过运营方指定的钱包地址、智能合约或其他方式发送支持资产。
  10. 10.“任务”是指运营方在本服务上指定的条件或课题。
  11. 11.“积分”是指基于任务的完成或运营方指定的其他条件,在本服务上授予用户的数值。
  12. 12.“空投”是指运营方或运营方指定的第三方向满足一定条件的用户分发代币或其他数字资产。
  13. 13.“快照”是指为确定空投或其他活动的对象者或分发数量,记录运营方指定日期时间的积分数量、任务完成状态、账户状态、钱包信息及其他信息。
  14. 14.“外部服务”是指钱包服务、区块链网络、RPC 服务、区块链浏览器、认证服务及其他与本服务对接的第三方服务。

第 3 条(使用资格)

  1.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 (1)年满 18 周岁,并具有同意本条款所需的法律行为能力
    2. (2)为自身使用本服务;但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时,须具有代表该组织的正当权限
    3. (3)使用本服务不违反适用于该用户的法令、规则、命令及其他规制
    4. (4)并非依据经济制裁或其他法令被禁止或限制进行交易或接受服务的对象
    5. (5)不属于反社会势力,且与反社会势力无任何关系
    6. (6)过去未因违反本条款等原因被停止使用本服务或被注销注册
  2. 2.运营方可能因法令、规制、许可、外部服务的使用条件或其他情况,不向居住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用户提供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3. 3.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时,必须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运营方可一律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
  4. 4.用户使用本服务时,视为其声明并保证满足本条规定的条件。

第 4 条(使用注册)

  1. 1.希望使用本服务者,应同意本条款并提供运营方指定的信息,按照运营方规定的方式申请使用注册。
  2. 2.用户必须提供真实、准确且最新的信息作为注册信息。
  3. 3.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用户应按照运营方规定的方式及时更新该信息。
  4. 4.运营方合理判断申请使用注册者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可拒绝其使用注册。
    1. (1)提供了虚假、错误或不完整信息的情形
    2. (2)不满足本条或前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3. (3)过去曾违反本条款的情形
    4. (4)冒充他人申请注册的情形
    5. (5)存在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本服务之虞的情形
    6. (6)运营方合理判断在提供本服务方面不适当的其他情形
  5. 5.除法令要求外,运营方对拒绝注册的理由不负披露义务。
  6. 6.原则上,一位用户可创建或持有的账户数量为一个。但运营方另行认可的情形除外。

第 5 条(账户的管理)

  1. 1.用户应自行负责妥善管理其账户、电子邮箱地址、密码、两步验证信息及其他认证信息。
  2. 2.用户不得将账户向第三方转让、出借、买卖、共享、设定担保或作其他处分。
  3. 3.使用已注册的认证信息使用本服务时,运营方可将该使用视为注册用户本人的使用。
  4. 4.用户发现账户或认证信息泄露、遗失、被非法使用或其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运营方并遵从运营方的指示。
  5. 5.因用户对账户或认证信息管理不善、使用失误、第三方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损害,除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第 6 条(钱包的连接)

  1. 1.为使用本服务,用户可自行负责将运营方所支持的钱包连接至本服务。
  2. 2.用户仅得将其具有正当管理或使用权限的钱包连接至本服务。
  3. 3.用户在连接钱包前,应充分确认连接对象的网站、域名、网络、钱包地址、所请求的权限及签名内容。
  4. 4.在钱包中进行的签名、批准、发送及其他操作,由用户自行判断并自行负责。
  5. 5.运营方不会要求用户提交或披露私钥等。用户不得向包括自称运营方者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私钥等。
  6. 6.私钥等由用户自行负责管理。遗失私钥等时,可能无法访问钱包或该钱包内的资产。
  7. 7.运营方不保证与所有钱包、设备、浏览器或外部服务的兼容性。
  8. 8.因钱包提供方的规格变更、故障、停止、服务终止或其他情况,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可能无法使用。
  9. 9.变更或断开已连接钱包,可能影响任务、积分或空投的判定。

第 7 条(身份验证及法令遵守)

  1. 1.运营方可出于以下目的,要求用户提交身份验证、居住国确认、年龄确认、资金来源确认、钱包所有权确认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或资料。
    1. (1)遵守法令及规制
    2. (2)防止洗钱及恐怖融资
    3. (3)应对经济制裁及其他交易限制
    4. (4)防止滥用、欺诈、冒充及多账户
    5. (5)确保本服务及用户的安全
    6. (6)确认空投的对象资格
  2. 2.运营方要求提交前项信息或资料时,用户应在合理期间内提交真实、准确且最新的信息。
  3. 3.用户未提交所需信息或资料,或运营方无法确认该信息时,运营方可限制本服务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并暂缓充值入账、积分使用或空投领取。
  4. 4.运营方收到法令、法院、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时,可在必要范围内提供用户信息或限制本服务的使用。

第 8 条(充值)

  1. 1.用户可按照本服务上显示的条件,使用运营方指定的钱包地址、智能合约或其他充值方式充值支持资产。
  2. 2.可充值的支持资产、支持网络、最低充值金额、充值单位、确认次数及其他条件,将在本服务上显示。
  3. 3.用户在执行充值前,应自行负责确认以下事项。
    1. (1)所发送资产的种类
    2. (2)所使用的区块链网络
    3. (3)转入方的钱包地址或智能合约
    4. (4)发送数量
    5. (5)是否需要备注、标签、留言及其他附加信息
    6. (6)Gas 费及其他网络手续费
  4. 4.充值在区块链上完成运营方指定次数的确认,且该交易在运营方系统中被确认并入账至用户账户时完成。
  5. 5.即使交易已在区块链上被确认,反映到运营方系统仍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6. 6.低于最低充值金额的充值,可能不会入账至用户账户。
  7. 7.用户进行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充值时,该资产可能无法入账至本服务或无法找回。
    1. (1)发送了不受支持资产的情形
    2. (2)使用了不受支持网络的情形
    3. (3)发送至错误的钱包地址或智能合约的情形
    4. (4)未输入必要的备注、标签或其他信息的情形
    5. (5)使用了运营方指定充值方式以外方式的情形
    6. (6)其他不满足本服务上所显示条件的情形
  8. 8.运营方不保证对属于前项情形的资产进行找回、返还或入账。
  9. 9.运营方例外地对误发送资产进行找回处理时,可向用户收取网络手续费、技术处理费及找回所需的其他费用。
  10. 10.在区块链上已确定的交易,鉴于其性质,原则上无法撤销、变更或删除。
  11. 11.除法令要求、确认存在运营方系统处理错误或运营方另行认可的情形外,运营方不对已确定的充值进行撤销或返还。
  12. 12.已充值资产的管理方式、保管方式、账户上的显示方式及可使用的功能,将在本服务上另行显示。
  13. 13.账户上显示的数量,不保证与区块链上的余额、已发送的交易或用户可自由处分的资产数量始终一致。
  14. 14.运营方合理判断充值可能涉及滥用、犯罪收益、洗钱、恐怖融资、违反经济制裁或其他违法情形时,可暂缓该充值的入账或相关处理。
  15. 15.在前项情形下,运营方可要求用户提交交易目的、资金来源、钱包所有关系及其他必要信息。

第 9 条(手续费及费用)

  1. 1.区块链上交易所需的 Gas 费、网络手续费及其他费用,除另有明示外,由用户负担。
  2. 2.Gas 费及其他网络手续费会因区块链网络的拥堵状况及其他情况而变动。
  3. 3.运营方可能就本服务的使用设定手续费。此时,将在本服务上显示手续费金额或计算方式。
  4. 4.用户应在确认适用手续费后,再进行充值、空投领取及其他操作。
  5. 5.用户已支付的 Gas 费、网络手续费及其他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包括交易失败的情形在内,运营方可能不予返还。

第 10 条(任务)

  1. 1.用户可按照本服务上指定的条件参与任务。
  2. 2.任务的内容、对象期间、完成条件、对象用户、积分数量、完成次数及其他条件,由本服务针对每项任务规定。
  3. 3.任务的完成情况,依据运营方取得的系统记录、钱包信息、链上数据、自外部服务取得的信息及运营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判定。
  4. 4.即使用户已完成相关操作,如运营方系统无法确认完成条件,该任务仍可能被视为未完成。
  5. 5.任务完成情况反映至本服务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6. 6.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变更任务的内容、期间、完成条件、授予积分数量及其他条件,或中断或终止任务。
    1. (1)存在系统上或运营上必要性的情形
    2. (2)外部服务发生规格变更或停止的情形
    3. (3)发生滥用或存在发生之虞的情形
    4. (4)需要应对法令或规制的情形
    5. (5)其他具有合理理由的情形
  7. 7.除任务内容另有规定外,同一用户不得使用多个账户或多个钱包就同一任务重复取得积分。
  8. 8.运营方不保证任务的完成或特定数量积分的授予。

第 11 条(积分)

  1. 1.用户完成任务或满足运营方指定的其他条件时,运营方可向用户授予积分。
  2. 2.积分是用于本服务中活动评价、参与状态展示或空投对象资格及分发数量判定的数值。
  3. 3.积分不属于加密资产、法定货币、电子货币、预付式支付手段或其他具有财产价值之物。
  4. 4.积分不保证具有可兑换性、可交换性、可转让性、未来价值或用于特定用途的可用性。
  5. 5.除运营方明确认可外,用户不得将积分用于以下目的。
    1. (1)与现金、加密资产、商品、服务或其他财产价值进行交换
    2. (2)向其他用户或第三方转让
    3. (3)买卖、出借或设定担保
    4. (4)继承或其他概括承继
  6. 6.积分按用户账户关联管理。
  7. 7.不同账户之间不得合并或转移积分。但运营方另行认可的情形除外。
  8. 8.持有积分不保证以下事项。
    1. (1)空投将会实施
    2. (2)用户将被选定为空投对象者
    3. (3)能够领取特定种类或数量的代币
    4. (4)所领取的代币具有市场价值
  9. 9.积分可能设定运营方另行规定的有效期。
  10. 10.有效期届满的积分将自动失效,且不予恢复。
  11. 11.账户被删除、停止使用或注销时,与该账户关联的积分可能失效。
  12. 12.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取消积分的授予、更正数量或使积分失效。
  13. 13.因系统错误而误授予积分的情形
  14. 14.任务完成判定存在错误的情形
  15. 15.用户以不正当方式取得积分的情形
  16. 16.用户违反本条款或单项规定的情形
  17. 17.依据法令或行政机关等的要求而有必要的情形
  18. 18.其他被合理判断为维持积分不适当的情形
  19. 19.积分数量的显示与运营方的管理记录不一致时,除明显错误外,以运营方的管理记录为准。

第 12 条(不正当取得积分)

  1. 1.用户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取得积分、空投对象资格或其他利益。
    1. (1)使用机器人、脚本、宏及其他自动化手段的行为
    2. (2)不正当创建或使用多个账户或多个钱包的行为
    3. (3)使用他人账户、钱包或认证信息的行为
    4. (4)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资料的行为
    5. (5)利用系统、智能合约或外部服务的缺陷、漏洞或规格问题的行为
    6. (6)伪装交易、访问、推荐关系或任务完成状态的行为
    7. (7)用户之间串通进行无实质内容的交易或操作的行为
    8. (8)其他使用违反任务或活动宗旨方式的行为
  2. 2.运营方可依据账户信息、已连接钱包、设备信息、IP 地址、访问记录、链上数据、交易模式及其他信息,核查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
  3. 3.运营方合理判断存在不正当行为时,可不经事先通知采取以下措施的全部或部分。
    1. (1)取消或没收已授予的积分
    2. (2)取消任务完成状态
    3. (3)取消空投的对象资格
    4. (4)取消未领取代币的领取资格
    5. (5)停止本服务全部或部分的使用
    6. (6)冻结账户或注销注册
    7. (7)请求损害赔偿
    8. (8)向侦查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相关机关报告
  4. 4.运营方可根据需要,要求用户就不正当行为作出说明或提交资料。

第 13 条(空投)

  1. 1.运营方可基于积分数量、任务完成情况、快照时点的信息及运营方规定的其他条件实施空投。
  2. 2.空投的实施并非运营方的义务,且不保证向用户实施。
  3. 3.关于空投的以下条件,由本服务针对每次活动规定。
    1. (1)对象代币
    2. (2)对象用户
    3. (3)对象国家或地区
    4. (4)所需的积分数量或任务完成条件
    5. (5)快照日期时间
    6. (6)积分兑换为代币的换算比率
    7. (7)分发数量或分发上限
    8. (8)支持的钱包及支持网络
    9. (9)可提出领取申请或请求的期间
    10. (10)身份验证及其他追加条件
    11. (11)Gas 费及其他费用的负担
    12. (12)运营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4. 4.运营方可为确定空投的对象者及分发数量,在指定日期时间实施快照。
  5. 5.快照后查明存在以下事由时,运营方可更正或取消空投的对象资格或分发数量。
    1. (1)积分系以不正当方式取得的情形
    2. (2)确认存在使用多个账户或多个钱包重复参与的情形
    3. (3)存在系统上或判定上错误的情形
    4. (4)无法确认身份验证或对象资格的情形
    5. (5)用户违反本条款或活动条件的情形
    6. (6)依据法令或规制无法进行分发的情形
  6. 6.用户应在运营方指定的领取期间内连接指定钱包,并完成签名、交易批准及其他必要手续。
  7. 7.用户未在领取期间内完成必要手续时,视为丧失该空投的领取资格。
  8. 8.因用户的钱包、设备、通信环境、Gas 费不足、网络拥堵或超出运营方合理管理范围的其他事由,导致领取手续未能完成时,运营方不保证延长领取期间或进行个别处理。
  9. 9.除活动条件另有规定外,领取空投所需的 Gas 费及其他网络手续费由用户负担。
  10. 10.运营方对通过空投分发的代币,不保证以下事项。
  11. 11.市场价格或未来价值
  12. 12.价格的维持或上涨
  13. 13.流动性
  14. 14.在交易所或其他市场的上市
  15. 15.与现金、加密资产或其他资产的可交换性
  16. 16.在特定功能或服务中的可用性
  17. 17.法令上或税务上的处理
  18. 18.空投的条件、实施时间、对象者、分发数量及其他内容,可能因法令、规制、市场环境、网络状况、安全问题或其他合理理由而变更。
  19. 19.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延期、中断或中止空投。
  20. 20.智能合约或系统被发现缺陷或漏洞的情形
  21. 21.区块链网络发生故障、拥堵或硬分叉等的情形
  22. 22.发生滥用或攻击,或存在发生之虞的情形
  23. 23.需要应对法令、规制或行政机关等要求的情形
  24. 24.无法从代币发行方或外部服务取得必要配合的情形
  25. 25.其他被合理判断为实施空投困难或不适当的情形
  26. 26.因依据前项变更、延期、中断或中止空投而使用户遭受损害时,除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第 14 条(税金)

  1. 1.使用本服务、取得积分、通过空投领取代币、持有或处分代币,可能产生税金及其他公共课征。
  2. 2.用户应自行负责并自担费用,依照适用于自身的法令确认课税关系,并进行申报、纳税及其他必要手续。
  3. 3.运营方不向用户提供个别的法律、会计或税务建议。
  4. 4.用户应根据需要咨询律师、税务师或其他专业人士。

第 15 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实施以下行为或可能属于以下行为的行为。

  1. 1.违反法令、法院判决、裁定或命令、行政措施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2. 2.犯罪行为或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
  3. 3.与洗钱、恐怖融资、违反经济制裁或转移犯罪收益相关的行为
  4. 4.对运营方、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实施欺诈、胁迫、骚扰、诽谤中伤或造成其他不利益的行为
  5. 5.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6. 6.冒充他人的行为
  7. 7.不正当使用他人账户或钱包的行为
  8. 8.将账户、积分或空投领取资格向第三方转让、买卖、出借或共享的行为
  9. 9.使用多个账户或钱包不正当取得积分或空投的行为
  10. 10.未经运营方许可使用机器人、脚本、爬虫、宏及其他自动化手段的行为
  11. 11.对本服务、服务器、网络、API、智能合约及其他系统施加过度负荷的行为
  12. 12.妨碍本服务运营的行为
  13. 13.恶意利用本服务、智能合约或外部服务的缺陷、错误或漏洞的行为
  14. 14.非法访问、黑客攻击、发送恶意软件及其他侵害安全的行为
  15. 15.不正当取得、篡改或删除与本服务相关的数据或信息的行为
  16. 16.以解析本服务源代码为目的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的行为。但适用法令明确允许的情形除外。
  17. 17.侵害运营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隐私权、肖像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为
  18. 18.制作钓鱼网站,或伪装成运营方试图取得私钥等的行为
  19. 19.就本服务公开或散布虚假或引人误解信息的行为
  20. 20.未经运营方许可将本服务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21. 21.从未提供本服务的国家或地区使用技术手段规避访问限制的行为
  22. 22.使第三方实施、助长或协助前述各项行为的行为
  23. 23.其他被运营方合理判断为在本服务运营上不适当的行为

第 16 条(使用限制及注销注册)

  1. 1.运营方合理判断用户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可不经事先通知限制本服务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冻结账户或注销注册。
    1. (1)违反本条款或单项规定的情形
    2. (2)查明注册信息存在虚假的情形
    3. (3)以不正当方式取得积分或空投的情形
    4. (4)不配合身份验证或其他必要确认的情形
    5. (5)依据法令、规制或行政机关等的要求而需要限制使用的情形
    6. (6)查明与反社会势力存在关系的情形
    7. (7)账户被滥用或存在被滥用之虞的情形
    8. (8)在合理期间内未回复运营方询问的情形
    9. (9)其他被合理判断为不宜继续使用本服务的情形
  2. 2.采取前项措施时,用户的积分、任务完成状态及空投领取资格可能全部或部分失效。
  3. 3.账户上记录有资产时,其处理依照适用法令、本服务上的单项条件及运营方指定的手续办理。
  4. 4.依据法令、行政机关等的要求、出于安全原因或存在滥用嫌疑时,运营方可暂缓与用户资产相关的处理。
  5. 5.除法令要求外,运营方对依据本条采取措施的理由不负披露义务。
  6. 6.因依据本条采取的措施而使用户遭受损害时,除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第 17 条(注销)

  1. 1.用户可随时按照运营方规定的方式申请注销。
  2. 2.用户在申请注销前,应完成本服务上未办结的手续、充值确认、空投领取及其他必要处理。
  3. 3.注销完成后,除另有明示外,用户持有的积分、未领取的空投及本服务上的其他权利或资格将失效。
  4. 4.注销后,用户对运营方承担的债务或责任并不消灭。
  5. 5.注销后用户信息的处理,依照隐私政策及适用法令办理。

第 18 条(本服务的变更)

  1. 1.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变更本服务的内容或规格。
    1. (1)符合用户一般利益的情形
    2. (2)不违反本服务目的,且变更的必要性及变更后内容具有合理性的情形
    3. (3)需要应对法令或规制的情形
    4. (4)需要改善安全性、功能或便利性的情形
    5. (5)需要应对区块链或外部服务规格变更的情形
  2. 2.进行重要变更时,运营方将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布、邮件或其他适当方式事先通知变更内容及适用时间。但紧急情况下可能事后通知。
  3. 3.随着本服务的变更,支持资产、支持网络、任务、积分、空投及其他功能可能被变更或废止。

第 19 条(本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1. 1.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不经事先通知暂时中断或停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1. (1)对系统、服务器、网络及其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更新的情形
    2. (2)发生系统故障、通信故障或外部服务故障的情形
    3. (3)发生非法访问、网络攻击、私钥泄露及其他安全问题,或存在发生之虞的情形
    4. (4)区块链网络发生故障、拥堵、分叉、硬分叉、规格变更及其他问题的情形
    5. (5)发生地震、洪水、火灾、停电、传染病、战争、暴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6. (6)收到法令、法院、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要求的情形
    7. (7)运营方合理判断有必要中断或停止本服务的其他情形
  2. 2.运营方将在可能范围内向用户通知关于本服务中断或停止的信息。
  3. 3.因本服务的中断或停止而使用户遭受损害时,除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第 20 条(本服务的终止)

  1. 1.运营方可因业务上、技术上、法令上或其他合理理由,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2. 2.终止本服务时,运营方将设置合理期间,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布、邮件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用户。但存在紧急或不得已情况时不在此限。
  3. 3.用户应在运营方指定的期限前完成必要的确认、领取及其他手续。
  4. 4.用户未在指定期限前完成必要手续时,积分、空投领取资格及其他权利或资格可能失效。
  5. 5.本服务终止时资产的处理,依照适用法令及运营方另行指定的手续办理。

第 21 条(外部服务)

  1. 1.本服务可能使用钱包、区块链、RPC、认证、分析及其他外部服务,或与外部服务对接。
  2. 2.使用外部服务时,可能适用该外部服务提供方规定的使用条款、隐私政策及其他条件。
  3. 3.用户应自行负责确认并遵守外部服务的使用条件。
  4. 4.运营方不保证外部服务的内容、准确性、持续性、完整性、安全性或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
  5. 5.因外部服务的故障、停止、规格变更、服务终止或安全问题,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可能无法使用。

第 22 条(知识产权)

  1. 1.与本服务相关的程序、软件、网站、设计、图像、文字、标识、商标、数据库及其他一切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于运营方或享有正当权利的第三方。
  2. 2.依据本条款许可使用本服务,并不意味着向用户转让知识产权或授予其使用许可。
  3. 3.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复制、转载、修改、分发、公开传输、销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与本服务相关的内容。但法令允许的情形除外。

第 23 条(个人信息等的处理)

  1. 1.运营方依照其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及适用法令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2. 2.运营方可为提供本服务、防止滥用、身份验证、遵守法令、改进服务及隐私政策所载的其他目的,取得并使用以下信息。
    1. (1)姓名、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注册信息
    2. (2)钱包地址
    3. (3)交易信息及链上数据
    4. (4)关于积分、任务及空投的信息
    5. (5)IP 地址、设备信息、浏览器信息、访问日志及其他技术信息
    6. (6)身份验证及遵守法令所需的信息
  3. 3.鉴于区块链的性质,记录在区块链上的信息将被公开,且可能难以或无法变更或删除。
  4. 4.用户应在理解钱包地址及交易信息可能被第三方查阅或分析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

第 24 条(保证的否认)

  1. 1.运营方对本服务不作明示或默示的以下保证。
    1. (1)准确性、完整性、最新性或有用性
    2. (2)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
    3. (3)持续、稳定或不中断的提供
    4. (4)不存在错误、缺陷或漏洞
    5. (5)不会发生非法访问、攻击或资产损失
    6. (6)可在所有钱包、设备或外部服务上使用
    7. (7)任务或积分将被准确且即时地反映
    8. (8)空投将会实施,或可领取特定数量的代币
    9. (9)代币具有市场价值、流动性或可交换性
  2. 2.智能合约可能存在非预期行为、缺陷、漏洞、攻击及其他风险。
  3. 3.区块链上的交易原则上无法撤销或变更。
  4. 4.用户应理解本服务及区块链技术所伴随的风险,并自行判断、自行负责地使用本服务。

第 25 条(免责及责任限制)

  1. 1.对于因以下事由给用户造成的损害,除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1. (1)用户遗失、泄露或不当管理私钥等
    2. (2)用户的误操作
    3. (3)使用错误的资产、网络或地址进行发送
    4. (4)钱包、区块链或外部服务的故障、停止或规格变更
    5. (5)网络拥堵、延迟、硬分叉或交易失败
    6. (6)加密资产或代币的价格波动
    7. (7)网络攻击、恶意软件、钓鱼及第三方的其他行为
    8. (8)法令、规制或行政机关等的应对或变更
    9. (9)天灾及其他不可抗力
  2. 2.因运营方轻过失给用户造成损害时,运营方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实际发生的通常且直接的损害。
  3. 3.无论是否可以预见,运营方对特别损害、间接损害、附随损害、派生损害、可得利益损失、机会损失、数据丢失或因加密资产等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害均不承担责任。但适用法令不认可该等责任限制的情形除外。
  4. 4.本条的责任限制不适用于因运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
  5. 5.依据《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强制性法规,本条款所定免责或责任限制的全部或部分无效时,运营方在该法令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 26 条(损害赔偿)

用户违反本条款,或因使用本服务给运营方造成损害时,用户应赔偿运营方所发生的通常且直接的损害。

第 27 条(本条款的变更)

  1. 1.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时,运营方可变更本条款。
    1. (1)本条款的变更符合用户一般利益的情形
    2. (2)本条款的变更不违反本服务的使用目的,且依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的内容及其他情况判断具有合理性的情形
  2. 2.运营方变更本条款时,将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布、邮件或其他适当方式周知变更后的内容及生效日期。
  3. 3.变更后的本条款自运营方指定的生效日起适用。
  4. 4.对于依法需要取得用户同意的变更,运营方将以其规定的方式取得用户同意。

第 28 条(通知及联系)

  1. 1.运营方向用户发出的通知或联系,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布、向注册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或运营方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
  2. 2.通过邮件发出的通知,在运营方向注册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时视为已送达。但因可归责于运营方的事由未能送达的情形除外。
  3. 3.用户应始终保持注册的电子邮箱地址处于可接收状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4. 4.用户因未更新注册信息而未能收到通知时,运营方对由此产生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5. 5.用户向运营方的咨询,应通过以下窗口或运营方另行指定的方式进行。
  6. 6.联系方式:[咨询窗口] 电子邮箱地址:[咨询用电子邮箱地址]

第 29 条(权利义务转让的禁止)

  1. 1.未经运营方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条款项下的地位或基于本条款的权利或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承继、设定担保或作其他处分。
  2. 2.运营方将与本服务相关的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时,运营方可随该业务转让,将本条款项下的地位、权利义务、注册信息及其他信息承继给该第三方。
  3. 3.前项业务转让除通常的业务转让外,还包括公司分立、合并及其他一切业务转移的情形。

第 30 条(可分割性)

即使本条款的任一条款或其一部分被依据法令等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条款的其他条款及该条款的其余部分仍继续有效存续。

第 31 条(完整协议)

本条款及单项规定构成运营方与用户之间关于使用本服务的完整协议,并优先于此前关于本服务的一切协议、说明、表示或谅解。

第 32 条(语言)

  1. 1.本条款以日语版为正本。
  2. 2.本条款被翻译为其他语言时,如日语版与译本之间存在矛盾、差异或解释上的疑义,优先适用日语版。

第 33 条(准据法)

本条款的成立、效力、履行及解释适用日本法。

第 34 条(协议管辖)

因本服务或本条款而在运营方与用户之间发生纠纷时,以[运营方总部所在地管辖的地方法院或简易法院]为第一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但适用的强制性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运营方信息

运营公司名称:[公司正式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姓名] 所在地:[公司所在地] 联系方式:[咨询用电子邮箱地址或咨询表单]

附则

制定日:2026 年 7 月 28 日 施行日:2026 年 [月] [日]